蘋果記者也真是太熱心太多事,拿着三十二年前的「黑名單」,問人家有份聯署簽名是真的假的,如此強盜所為,完全不尊重他人「保持沈默的自由」,誠如馬逢國所講:這是攔途截劫。
別質疑遇上這種搶匪,馬逢國們能有什麼損失;只要他一句「我要開會」,從烚熟狗頭秒變蟹口蟹面,即構成名譽損失,沒聲明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力,對蘋果記者算是寬大為懷。
想說很久了,幾十年來為六四事件展開獵巫行動,想證明什麼?想抓住誰的痛腳?不用翻揭他們的「黑」歷史,這些人早已身體力行急轉彎,猛轉舵。點名梁振英也曾譴責中共當權者血腥屠殺中國人民,並不會讓他少一條毛,多一根白髮。
做過出頭鳥之後,頭盔有二。一:當年激情印證火紅愛國心,學生受別有用心人矇騙,原始訴求只有反官倒、除貪腐、實現說好了的民主多黨制等等,只有愛一個人才會希望一個人好哦。二:八九年下令清場者,全都拜見馬克思去了,今上熱捧毛,對鄧冷處理,即使其對家江系人馬,雙手也沒沾過多少血染的風采;緊跟國家路線走,政治正確度比預測地震準繩。
轉變態度,簡稱變態者,是懂得擇木而棲的良禽,禽畜也跟人一樣是動物,要求太高,人於天地間還要自大到什麼時候?
說到變態或轉軚,你我他只不過是人,人的心理多多少少有點變態,逼人表態強逼症也屬於變態,要放大他們醜態罷了。對六四態度,也有一批人從要求平反到不屑參與,認為那是他人之事,在認知上跟當年漸行漸遠,這何嘗不是變?
想法會改變、觀念會修正、信念會軟化,只求人格沒丟掉就要收貨。不必逐個捉了,當年為六四慘案出頭者,不管有多少投機份子,只問三十二年前曾經有過那麼一點點真心,出於熱血上頭,於願足矣,又何必追究「追究過六四屠城責任」的責任呢?
說到底,那時內地經濟尚未全面起飛,假設今日共和國依然一窮二白,識時務的才俊就不會依附這從沒改進過的政權,換句話說,他們對錢就是一切的觀念從沒變過,變的只是有錢沒錢。若問我要求為什麼這麼低,因為不少身邊人用吐血的方式讓我心寒,而這時候,我們對社會可以失望,對人性不能完全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