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暴動案 片拍到被告拾雨傘

9.29暴動案 片拍到被告拾雨傘

【本報訊】前年9.29「全球反極權遊行」演變成警民衝突,近百人在政府總部一帶遭埋伏的警員拘捕,被控暴動,其中三名男子不認罪,昨在區域法院受審。控方指控當日警員衝上夏愨道,驅散正向防線投擲磚頭及汽油彈的示威者時,其中一人曾向警員掟磚,另外兩被告則各自逃跑和被拍到曾拾起雨傘,三人並各自共同參與由自己及其他人構成的暴動。

被告莫震宇(34歲)、楊樂謙(21歲,學生),以及李其浚(23歲,電腦技術員)被控在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控方開案陳詞指,事發當日下午,一些市民組織未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公眾遊行,約二萬名示威者不理警方警告,從銅鑼灣沿軒尼詩道及金鐘道向政府總部推進。下午約3時45分,有約200至300名穿黑衣示威者到達政府總部外,佔據夏愨道行車道及行車天橋。約半小時後,示威者人數增至500人,並開始向政總投擲汽油彈、磚頭、石頭及硬物,其中一些汽油彈擊中政總周圍的水馬焚燒。

拉人警署警長獲准匿名

此時,警方透過發出警告及展示旗幟,並發射催淚彈和出動水炮車驅趕示威者,但示威者仍在政府總部外繼續暴力行為。

直至約4時48分,政總內駐紮的警察衝上夏愨道,拘捕多名見狀逃跑的示威者。其中,高級督察韋鑑洸在夏愨道西行線時,看見莫震宇向警員投擲磚塊,將他拘捕。警署警長及警員植振權則分別拘捕了同向海富中心逃跑的楊樂謙及李其浚;警方攝錄片段拍攝到李曾在地上拾起一把雨傘。

另外,由於拘捕楊的警署警長為飛虎隊成員,身份需受保護,獲法庭批准匿名。

案件編號:DCCC96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