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47名民主派人士因參與去年初選,被警方控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3月初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馬拉松式提堂,聆訊至深宵,歷時整整四天。案件今天再訊,據悉控方會要求押後案件至7月8日再訊,以便申請將案件轉介至高等法院審理。根據國安法,若屬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的被告,可判處無期徒刑;案件交由高院審理,意味最高可重囚終身。此外,有九名被告明日及後日會再度申請保釋。
案件今午再提堂,繼續「一籃子」所有被告同一時間處理,但今次不用處理保釋申請,預料聆訊時間不會長。
刑事案件交由哪級法院審理,一向由律政司決定,預計律政司將獲裁判官批准將本案轉介至高院審理。早前展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駕駛電單車涉撞到警員的唐英傑,被控煽動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兩項國安法控罪,案件同樣交由高院審理,更有別一向高院刑事案件由陪審團審理的方式,由三名國安指定法官審訊。至於本案將由陪審團抑或三名國安法官審理,律政司暫未表態,但稍後可提出。早前唐英傑申請司法覆核律政司指示以三位法官取代陪審團審案,法官李運騰最終拒絕受理唐的申請,直指新模式下,國安法案件是否採用陪審團,律政司長是唯一決定人。
根據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被告,判監最少十年,可囚終身;積極參加者判監三至十年;其他參加者則最重判監三年。律政司將案件交由高院審理,意味認為應判監七年以上。區域法院判刑上限為七年。
據控方指控,戴耀廷倡議「35+」計劃,區諾軒協助、民主動力趙家賢和鍾錦麟為初選提供支援,包括協調各候選人、招攬義工、推廣眾籌等,吳政亨則發起「三投三不投」行動。至於梁晃維、 張可森及鄒家成則草擬網上聲明「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 抗爭派立場聲明書」,其他參選人大部份有簽署聲明。
此外,有九名被告將在明天及周三,分兩日申請保釋。司法機構網頁資料顯示,其中五人劉澤鋒、鍾錦麟、吳政亨、吳敏兒、余慧明明日再提堂,而譚凱邦、陳志全、范國威以及王百羽則於周三再訊,每日聆訊將分三節處理,繼續由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申請。
案件首次提堂時有15人獲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保釋,惟隨即遭律政司「追殺」要求撤銷保釋,向高院覆核批准保釋的決定;未幾律政司收回四名被告的上訴覆核,包括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及林景楠。至於黃碧雲、鄭達鴻、柯耀林、彭卓棋、何啟明、施德來及李予信,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則隨後於高院駁回律政司覆核申請,故目前為止共11人獲准保釋,餘下譚文豪、郭家麒、伍健偉和張可森,杜官則接納律政司申請,撤銷四人保釋;此外,毛孟靜、尹兆堅、梁國雄、胡志偉、徐子見、岑子杰等人曾於高院申請保釋,均被拒絕。
案件編號:WKCC8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