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4月虐兒案暴增六成

首4月虐兒案暴增六成

【本報訊】五歲女童遭虐待致死,法改會其後倡議訂立「沒有保護罪」,即兒童若因虐待、忽略致死或受嚴重傷害,父母及其他具照顧責任人士均須負上刑責。警方透露,今年1月至4月收到近300宗虐兒個案,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六成。法改會成員強調,檢控與否並非「硬邦邦」,又希望藉此令前線幼教人員一旦發現懷疑虐兒問題時「唔好唔出聲」。

警務處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總督察張寶月昨日在《城市論壇》透露,今年1至4月收到的虐兒個案達299宗,較去年同期的186宗上升達六成,形容升幅驚人。她指收到的虐兒個案中,四成是兒童主動求助,當中五成更是向學校教師或社工表示受虐,故認為提升兩者的敏感度十分重要。她又指不排除訂立「沒有保護罪」後,會令各界成為驚弓之鳥動輒報案,因此對社會的教育亦有必要增加。

幼兒教育人員協會會長周慧珍表示認同任何保護兒童的措施,幼教界亦已加強指引,惟有前線人員擔心一旦敏感度不足,未能識別隱藏個案,或會因此負上刑責,而通報以外,達致甚麼程度才需報警亦是一大難題,認為加強家長及前線工作者等公眾教育十分重要。

法改會冀立例令教師通報

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主席、兒童事務委員會成員雷張慎佳則指,其他國家早有相關立法,其中南澳立法只針對親密照顧者,認為法例應有針對性,並有渠道幫助,而非只「要拉要鎖」。

法改會「導致或任由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死亡個案」小組委員會成員熊運信則重申,條例不是想增加前線工作量,強調前線的專業本身已包括留意兒童受虐表徵,亦不是讓教師肩負調查工作,而是希望照顧者察覺到有問題時跟他人商量,「唔好唔出聲」,又理解部份隱藏情況如內傷、衣物遮蓋傷口或難以發現,形容檢控與否並非「硬邦邦」,指法改會原則上支持小組的法例提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