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情況沒重大改變 保釋機會渺茫

倘情況沒重大改變 保釋機會渺茫

【本報訊】根據法例,理論上被告在案件轉介到上級法院前,可在裁判處無限次覆核保釋,或在下次提堂時申保釋;但若原有情況不變,要說服裁判官改變原有決定可說是機會不大。部份被告曾公開表示退黨甚至淡出政壇,但法官最終按國安法新設較嚴格保釋門檻,認為沒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會繼續危害國安,終拒絕保釋。

僅胡志偉准短暫外出奔喪

理論上案件轉介到區院或高院審理前,被告可每八天要求裁判官覆核不批准他保釋的決定。本案3月首次提堂後,有21人曾向總裁判官蘇惠德行使每八日提出覆核權利,除部份人當日撤回,其他全告失敗。有部份被告在裁判處被拒保釋後,直接到高院申請,除胡志偉獲准短暫為父奔喪外,其他亦全部失敗,律政司引用被告「不良記錄」,力證被告鼓吹外國制裁香港或要求政府落實五大訴求作「罪證」。

明天及周三申請保釋的被告,其中吳敏兒早在3月已表示退出工黨及辭去職工盟主席一職,范國威亦在上周宣佈退出一手創立的新民主同盟,希望在僅餘日子陪伴妻子和女兒,以及照顧長期病患的家人。「慢必」陳志全亦在本月初宣佈辭任人民力量主席一職;余慧明辭去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一職;譚凱邦3月退出新同盟及後更辭任區議員;鍾錦麟本月初辭去區議員及西貢區議會主席職務;王百羽亦已辭任元朗區議員,樹仁大學學生會前會長劉澤鋒早前宣佈決定退出政界,不再參與任何政治活動,包括選舉等。

杜官在判決書中同意律政司指,從岑子杰至2月仍在警署門外主張政府落實「五大訴求」,顯示他是意志堅定的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