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5月,香港逾百萬人為聲援八九學運走上街頭,卻始終無法改變獨裁者的鎮壓決定。血腥過後,港人每年堅持點起燭光悼念死難者,惟32年後,悼念卻也是罪,過往港人在維園聲嘶力竭呼喊莫失莫忘的情景或再不復見。如同達明一派的《回憶有罪》歌詞形容:「如燭光都有罪,將暗黑多幾十年。」
國安法實施以來,在香港進行關於政治議題的街頭訪問越來越難。途人即使願意駐足,但只要聽到敏感的問題,便馬上拒絕受訪。大學生過往最勇於就六四發表意見,但記者日前在大學外多次邀請學生受訪均遭婉拒,有人聞及六四即「耍手擰頭」,快步離開。
不難理解,今時今日面對鏡頭,一字一句重如鉛鐵,稍有不慎隨時傷及自身。某日在旺角做六四街訪,數名途人跟記者明言不想變成下個「海關哥哥」,因自身言行遭秋後算賬,亦有當年曾參與聲援六四學運遊行的女士透露,今年不敢外出參與悼念活動。生活在白色恐怖彌漫的社會,港人再沒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即使接受採訪亦須思前想後,更遑論參與集會。
雖然如此,仍有大學生向記者透露,反送中運動令他們對六四學運深感共鳴,其中警察攻打各間大專院校的情景,令他們聯想當年遭解放軍血腥鎮壓的一眾學生,故縱然恐懼,今年仍希望參與六四燭光集會。一名受訪同學這樣說:「唔希望因為環境變咗,我哋就唔再做應該做嘅嘢。」
年輕一代在反送中運動找到與香港人同行的意義,當年於北京天安門外絕食的學生又何嘗不是追求對國家的願景?只是大家最終殊途同歸,同被政權鎮壓。集會遊行被禁絕、民主派領袖遭清算入獄、抗爭者流亡海外,留下的人能否在僅剩的空間傳承歷史?「歷史假使有人,定被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