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背景
黃生及太太從事金融業,有兩個小朋友,二人收入共30萬元,並打算移居澳洲。他們持有物業價值1,070萬元,尚欠按揭670萬元;持現金、股票、外幣及公積金等合共約2,570萬元。
理財目標
黃先生希望在唐卡斯特(Doncaster)置業,價格約120至150萬澳元。在澳洲首4年是臨時居民(TR),海外收入首4年是否不用交澳洲稅?另想查詢澳洲退休免稅計劃詳情;是否應以現時香港收入證明,借錢買澳洲樓,還是待4年成為永久居民(PR)後才買樓以免付額外印花稅?兩人持有多份年金保單,現在至幾年後開始派年金,應否取消以慳稅?
澳洲是一個對稅務公民全球徵稅的國家,但作為TR,只需申報在澳洲獲得的收入,以及身為澳洲臨時居民期間在海外就業或提供服務所獲得的任何收入。
關於澳洲退休免稅計劃,所指的是Superannuation,的確是有稅務優惠,投資收益只需繳稅15%,如果持有資產超過一年,相關增值稅率將可獲得33.3%稅惠。另可考慮利用離岸合資格保單作為收益滾存工具,從合資格的投資相連保單獲得的收益,提款時才計入應評稅收入。而受益人無償取得保單,則免繳資本利得稅。
置業方面,大部份銀行都不批准以海外收入來做按揭。置業與否除了按揭外,還要平衡額外印花稅、租務成本和樓價升值預期等多個因素。成為PR後才買樓的確可免付額外印花稅,但在澳洲租樓,業主會優先考慮有當地收入證明的租客,而且若預測樓價上升,省8%稅不一定好着數。
成為PR後要就香港保單報稅,但撤單後需要「再投資」,不建議只以稅項作決定。股票和外幣等資產總值2,570萬港元,扣除移民成本(約1,200萬元)、買樓及買車(約930萬元)後,約剩低450萬元,足夠使用4至5年。
陳樂禧(CWK中遠環球創辦人及主席 )
李澄幸(香港財務策劃師學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