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特首梁振英有份成立的「803基金」去年申請司法覆核,挑戰屋宇署不對立法會前議員毛孟靜住宅僭建執法。高院法官昨宣佈拒絕受理,判詞指雖然其中一項僭建法律議題有一定理據,惟基金及其成員在毛孟靜僭建一事沒有特別的利害關係,基金也沒有僭建執法範疇的專門知識或經驗,基金不能單憑其宗旨是促進法治,就擁有覆核資格。
判詞引述803基金提供的資料,基金宗旨是促進法治和秩序,梁振英的誓章提及基金懸紅徵求罪犯資訊,亦在網上列出反修例運動被告資料供公眾查閱。
法官周家明認為在毛孟靜僭建一事中,基金及其成員並不比一般公眾擁有更多利益,他們開設公司也不會提高利益,相比之下毛的鄰居或物業管理人更具覆核資格。
法官亦指,對於僭建執法,基金沒有特別的名聲、地位、經驗或專業知識。早前聆訊時,代表基金的資深大律師藍德業指梁振英是專業測量師,有相關知識,律政司回應說梁是估價測量師,不是建築測量師。判詞指不論如何,本案爭拗法律問題,法庭毋須專家協助。
判詞指出,屋宇署有既定政策,因為資源有限,按緩急先後處理僭建。法官周家明認為基金對署方的大部份質疑都不成立,雖有一項法律問題可探討,惟綜觀整體情況,基金沒有足夠資格興訟。
案件編號:HCAL22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