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9月有人號召攻擊紀律部隊宿舍,四名青年於清晨在港鐵油塘站附近被捕,搜出雷射筆及鎚等物,警方基於他們手機的Telegram訊息等,指控他們意圖破壞港鐵油塘站。四人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串謀損壞財產罪不成立,但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罪成,當中三人昨分別被判入勞教及更生中心,首被告全身癱瘓的父親坐着輪椅到庭送別兒子;至於因腳患不適合入住院舍的24歲被告則判監三個月。全部被告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被告依次為曾慶彰、許偉飛和麥家浩(年齡介乎19至24歲)涉藏有雷射筆,女被告李漪澄(20歲)則涉藏有鎚。
辯方昨求情透露,首被告父親多年前因交通意外全身癱瘓,首被告學歷雖不高,但一直努力工作照顧家庭,父親昨午坐輪椅到庭支持兒子。次被告因腳患問題不適合入住勞教中心,其母早逝,父親指兒子辛勤工作,是家中經濟支柱。
辯方透露第三被告有心理和精神問題,被捕一年多以來感到不安、恐懼,承受很大心理壓力,獲父母、教師、教友等撰寫求情信,望日後成為攝影師回饋社會。至於第四被告,她在求情信中自言對事件有反省,犯案只因一時衝動,欠缺深思熟慮,導致家人擔心。
裁判官莫子聰指案情嚴重,被告管有的雷射筆及鎚仔殺傷力大,明顯預期與警方衝突時使用,最後判處次被告監禁三個月,首被告判入勞教中心,第三及第四被告則判入更生中心。眾被告准保釋等候上訴。
莫官早前裁決指,被告被截停後將背囊放下,面牆而立,但警員仍扯被告頭髮及衣領,又用警棍壓向被告後頸,令被告面部撞牆,眼鏡飛脫;且警員數目多於被告,毋須動用警犬震懾,惟警犬不斷吠叫及屹立,不能排除被告在受驚下說出手機密碼,故不接納Telegram訊息呈堂,裁定串謀損壞財產罪不成立。
案件編號:KTCC164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