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是六四事件32周年,香港警方仍未批准支聯會舉行六四集會,但澳門警方已用防疫及集會涉煽動顛覆政權、衝擊和破壞一國兩制、損害中央威信、違反公開及詆毀罪等原因禁止澳門六四集會舉行。主辦集會30年的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指出,集會首次被指違法是非常滑稽,明顯為政治打壓羅織罪名,侵犯澳門人集會示威權利,表明會向終審法院上訴。
今次是澳門警方第二年不批准六四燭光集會,澳警批示中提到,以往六四集會透過展示「毋忘六四、戰鬥到底」、「專政倒台」等標語及圖片,以及利用演講、傳播媒介等方式公然支持和讚頌極少數人動亂行為,煽動顛覆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構成對一國兩制衝擊和破壞,違反煽動以暴力變更已確立之制度罪。
批示又提到,民主發展聯委會每年5月舉行「八九民運圖片展」與六四集會主題相同,當中有「追究屠城責任」、「停止政治迫害」、「結束一黨專政」等標語及圖片,涉煽動顛覆政權及推翻憲制,以往六四集會透過煽動性圖片及文字,例如「屠城」、「中共政權禍國殃民」等虛假宣傳,與中央對六四定性對立,損害中央威信,違反公開及詆毀罪和侵犯行使公共當局權力之法人罪。
澳警指涉違法多句口號中,其中「追究屠城責任」及「結束一黨專政」為香港支聯會五大綱領的其中兩項。
民主發展聯委會成員區錦新接受澳門傳媒訪問時形容,當局有關指控非常滑稽,指澳門上世紀90年代才通過《刑法典》,六四集會早於《刑法典》通過前已經開始舉行,澳門回歸21年,集會從未被指觸犯有關罪行,現時突然被指違法,「擺明係羅織罪名」。區錦新表示,他們答應當局提出的五項防疫措施,唯一未能答允是防止公眾圍觀,因為集會現場是公共地方,沒有權力趕走他人,警方遂指他們無法落實防疫措施,因此禁止集會。
區錦新指將會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即使許多人對法院已經失去信心,但仍需窮一切法律手段維護澳人公民權利。他坦言若上訴遭駁回,未來將難以再舉辦六四集會,只能轉到私人地方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