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漢三逃不果與警對峙

美漢三逃不果與警對峙

【本報訊】竹篙灣檢疫中心去年7月啟用,前日發生首宗檢疫人士成功逃走事件,揭露嚴重保安漏洞,其實今年3月底亦有一名南韓抵港的美籍男子被送往竹篙灣隔離,連續三日企圖逃走,最後攜同行李成功逃出房間,但被職員發現報警,由至少五名警員制服。

根據《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除豁免人士外,所有從中國以外地區抵港人士必須接受21天強制檢疫,違者構成刑事罪行,最高可罰款2.5萬港元及監禁六個月。

大狀:協助者或違法

對於今次事件中逃出檢疫中心的男子,大律師陸偉雄指接載他的人亦可能違法,按法例若明知對方正接受強檢仍協助逃走,則已干犯協助、教唆或串謀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等同599E,即被罰款2.5萬港元及監禁六個月。

其實今年3底,竹篙灣檢疫中心幾乎有檢疫人士逃走,當時一名南韓抵港的美籍男子,到達酒店後未能付款被送竹篙灣,他疑因此不滿連續三日企圖逃走,直至3月27日,他在凌晨扔桌椅水樽,至早上10時攜行李逃出房間卻被發現。警員趕至雙方對峙約一小時,最後多名警員一擁而上將他制服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