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見值日官 17歲男遭偷步搜身

未見值日官 17歲男遭偷步搜身

【本報訊】示威者前年11月12日在各區堵路,警方在大埔驅散人群,其間拘捕兩男,從他們身上搜出士巴拿。兩男昨否認管有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罪受審。當日拘捕17歲男生的署理警長接受辯方盤問時同意,為保障未成年人權利,應先帶男生見值日官,並在其家長陪同下搜身。惟他稱當日有大量示威者被捕,認為「情況不許可」,故先為男生「快速搜身」,並在其背囊內撿獲涉案士巴拿,然後才見值日官。

現已19歲、案發時17歲的姓賴男生及廚師蘇駿賢(23歲,圖)被指在大埔安邦路與安慈路交界犯案,案件由裁判官黄國輝主審。

署理警長A供稱,當日接報往大埔超級城附近驅散示威者,其間制服及拘捕姓賴被告,並撿獲一個黑色背囊。其後他在警署為賴搜身,在該黑色背囊內搜出士巴拿後,才帶賴見值日官。

A在盤問下稱當日隸屬速龍小隊,故沒即時記錄行動內容。他同意辯方所指,在首兩份口供以至去年接受警方調查時均沒提及搜袋一事,至本案開審前六天才在第三份口供中首度提及。惟他不同意是「突然」記起,稱當日以涉嫌非法集結及蒙面罪名拘捕賴,認為沒必要交代搜袋事宜。

次被告背囊疑被警插傘

另一署理警長B稱,當日在大埔藝術中心附近發現蘇,惟蘇看見警員後即掉頭離開,他遂截停蘇。及後他將蘇帶返大埔警署,並在訓示室搜出其背囊內有士巴拿,事前沒帶蘇見值日官。

辯方質疑,B在開審前六日補錄的第三份口供中才首次提及案發時蘇的背囊上插着一把紅傘。B同意,但表示「冇解釋」。辯方指蘇從沒收藏該雨傘,因現場有人聲稱該把傘屬於蘇,故B在街上拾取後,「插劍咁」將傘插在蘇的背後。B全部不同意。

B在盤問下透露,他將涉案背囊、紅傘、士巴拿等證物放進透明膠袋後,便交給「下一手」警員,但不知接收證物的警員是誰,交收時亦沒點算證物或作任何書面記錄。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FLCC169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