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訊倡購細氣墊 消防:非萬能

研訊倡購細氣墊 消防:非萬能

【本報訊】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昨日引導時,指出若陪審團認為梁凌杰是死於不幸,意味着認為他墮樓前張望地面,一心以為自己能跳在馬路的救生氣墊上,故不願配合消防救援,但最終不幸直墮在行人路。陪審團昨裁定梁死於不幸後,建議消防處增購體積較細的救生氣墊,以連接行人路與救生氣墊的空間。惟有資深消防員認為,目前的氣墊已經很好,更大型會增加搬運困難,太小又會失去救援作用。他強調救生氣墊非萬能,在企跳事件中,勸說才是首要工作。

今次研訊的其中一個焦點,是事發時消防人員礙於金鐘道馬路及行人路之間有欄杆阻隔,未能將僅有尺寸的氣墊鋪在行人路上。事件結局令人質疑,若當時消防配備較小型的氣墊放在行人路上,或許梁會逃過一死。

全港約10張 「勸說更重要」

目前本港沿用的救生氣墊長6米、闊7.25米、高2.75米,雖然外國有較小型的氣墊,但任職消防員25的香港消防救護控制組人員聯合工會理事陳俊年認為,不同尺寸氣墊的功能分別不大。他強調,救生氣墊並非萬能,若企跳人士所站的位置太高,或者其危站的大廈有簷篷等,都會令氣墊的保護性及可靠性大打折扣。

陳指出,救生氣墊有如一個氣球,若控制好充氣量,「點樣塞落一個地方都塞得,差在係咪開到最大」,正如他就曾試過在狹窄的公園或兩棵樹之間張開氣墊。至於這個做法是否適用於梁凌杰的個案,陳指要視乎環境而定,坦言這取巧做法會影響氣墊功效的最大發揮。

時任消防總隊目陳志堅曾在庭上表示氣墊只是一個後勤作用,就此陳俊年透露,目前全港只得不多於10張氣墊,並非每個消防局都配備,可見處方的立場並不希望危站人士會跳樓,他認為勸說更為重要。他指,消防處目前使用的氣墊相比以往的更輕、充氣更快,在性能上已大有進步。目前要張開一張重達170公斤的氣墊,連同搬運共需八位消防員合作。至於是否有需要添置其他尺寸的氣墊,陳稱擔心更大尺寸會增加搬運困難,太小又會失去救援作用,直言:「𠵱家呢個已經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