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罪脫 藏萬用刀罪成勢失工作 29歲消防判囚 同袍求情讚救災先鋒

襲警罪脫 藏萬用刀罪成勢失工作 
29歲消防判囚 同袍求情讚救災先鋒

【本報訊】前年8.31事件兩個月,多名便裝蒙面警員晚上在旺角警署對面截查途人。穿黑衫的29歲消防員被指向便衣警批踭,遭多人按在地上制服,被搜出身藏萬用刀。裁判官劉淑嫻昨裁定消防員襲警罪脫,但指當日旺角多處有人堵路及縱火,萬用刀可在破壞公物及警民衝突時使用,裁定他管有非法用途工具罪成。辯方求情透露,被告在颱風山竹襲港時因救援而受傷,判決令他前程盡毀。劉官指有鑑被告沒使用涉案萬用刀,並須結束夢寐以求的工作,判囚三個月,但准他保釋等候上訴。

被告蕭志成報稱公務員,辯方昨求情透露他與胞兄都是消防員。中七畢業的被告為考上消防員努力裝備自己,終在2016年如願以償,與哥哥於同一消防局工作。

母寫信大讚孝順 庭上拭淚

被告一直擔任消防先遣隊的前線工作,在颱風與緊急救援等情況往往最先出動。2018年強颱風山竹襲港,被告參與救援行動期間被塌樹壓傷,現仍有傷患。

辯方指被告與胞兄都是新移民,2013年來港,母親因父親嗜賭而分開。兩兄弟見證母親如何在艱難日子下儲錢,只為煮出一頓飯,故非常疼愛及孝順母親。大狀提及只有小學學歷的母親為兒子撰信求情,在信中指兩兒均孝順,也心痛兒子因山竹襲港而受傷,望法庭輕判,「信上面可能有啲錯字,希望閣下唔好介意,被告媽媽已經好努力為個仔寫求情信」。

胞兄的求情信指,被告工作之餘不忘照顧家中大小事務,兩兄弟分屬不同隊伍,出勤時間不同,一人返工、另一人便照顧家人。

兄:弟帶傷執勤免增同袍負擔

山竹襲港後,胞弟受傷但沒有休假,不希望轉嫁工作量到其他同事身上,僅自費做物理治療。被告被控後一直面對壓力,家人十分憂心。大狀說到此處,被告母親在親屬席上拭淚,胞兄在旁安慰。

被告昨獲上司及多名同事到庭旁聽支持,和撰信求情,包括消防總隊目。大狀指被告過去對社會有貢獻,被捕後已停職,相信判決已令他不可繼續擔任消防員。

劉官指本案涉及社會事件,有其嚴重之處。求情信顯示家人與同事均對被告有高度評價,被告沒使用過涉案萬用刀,加上判刑將終結他夢寐以求的工作,最終以判監三個月為量刑起點,因涉社會事件而加刑一個月,另因其背景減刑一個月,判監三個月。

案件編號:WKCC918/20

■2019年10月31日,旺角多處堵路縱火,警方召消防到場撲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