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暴動案】
【本報訊】前年8月31日警方反對民陣擬定的遊行,惟仍有大批市民上街,最終演變成警民衝突,港島區有示威者堵路及投擲汽油彈,《大公報》灣仔辦事處外牆平台標誌遭破壞。當晚有護理員及女生在灣仔被捕,兩人被控暴動受審。庭上播出護理員被警方截停片段,他當時穿上印有「急救」字眼反光背心,大叫:「我只係急救員(FA)呀……我冇參與非集結!」惟有人喝斥他:「收聲!冇人理你!」警方其後在護理員背囊腰包中搜出生理鹽水、紗布及繃帶等物品。
警員18331袁家安事發時駐守機動部隊港島總區E連第一小隊,他稱當晚小隊主管督察曾俊鎬在灣仔道近陳東里交界截停及制服首被告楊光智(25歲),楊情緒有少少激動,大叫自己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等個人資料,又不時掙扎。他待楊冷靜後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他,帶楊回警署,再搜出通訊機、手袖、生理鹽水、膠布、紗布及繃帶等物。
警方拍攝片段可見楊光智被制服後大叫「救命呀」及「我只係急救員呀」。有男聲叫謂:「你參與非法集結!」楊答:「我冇參與非法集結!」楊不斷重複自己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手機號碼,着他人通知律師。男聲說:「收聲!冇人理你!」楊繼而叫:「唔該你哋幫我call我屋企人!」
袁接受辯方盤問時同意楊背囊及背心均有紅色十字標誌或印有「First Aid」及「急救」字眼。袁同意影片拍不到他宣佈拘捕,辯方指袁僅是對楊說「你參與非法集結」,而不是宣佈拘捕,袁表示不同意。
督察曾俊鎬供稱,楊戴上頭盔及防毒面罩揹着背囊沿灣仔道跑,又拒絕停下,他終成功截停及制服楊,其間楊的頭盔、面罩及眼罩均脫落。
案件由法官李俊文審理,楊與學生湯嘉欣(20歲)涉當日在灣仔菲林明道與天樂里之間的軒尼詩道及天樂里一帶干犯暴動罪。楊承認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湯否認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即雷射筆。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5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