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反對民陣前年8月31日舉辦遊行,惟仍有大批市民上街,最終演變成多區警民衝突。除港鐵太子站有防暴警無差別毆打市民,港島區另有示威者堵路及投擲汽油彈,《大公報》灣仔辦事處外牆標誌遭破壞。事後有護理員及女學生被指在灣仔參與暴動,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聆訊透露護理員背包及腰包搜出紗布、繃帶、消毒液及生理鹽水等大量急救用品,亦有無線電收發器。
首被告護理員楊光智(25歲)及次被告女學生湯嘉欣(20歲)被控前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與天樂里一帶參與暴動。次被告另涉藏有雷射筆,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首被告則藏有一套無線電收發機,昨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案件由法官李俊文審理。
控方開案陳詞指當日傍晚起,港島示威者佔據行車線、堵路、用強光或雷射筆照向警方,及投擲汽油彈。近8時,多名穿深色衣物示威者用長棒及油漆等,破壞軒尼詩道大公報標誌。警方沿軒尼詩道掃蕩,警告示威者正非法集結,要求離開。人群沒散去,示威者在軒尼詩道298號向警方投擲燃燒彈,水炮車噴射顏色水劑。控方指兩名被告在掃蕩時有份逃跑。
首被告被截停時穿螢光背心,戴白色頭盔,其背囊及腰包內有生理鹽水、消毒液、紗布、膠布、繃帶、三角巾等物。次被告背包中的雷射筆在60米內直射可損視力。當日水炮車主管、警署警長伍國雄昨供稱,在車內看見軒尼詩道行車路上有逾千示威者聚集,部份人持雨傘或鐵通,有人縱火。伍謂一批反光衣上有「PRESS」及「記者」字樣的人,大部份時間留在行人路上拍攝,但不知他們是否真的是記者。
庭上播放水炮車鏡頭拍攝的街道情況,伍廣播要求人群散開及「唔好再用藍色激光射向警察,已經影到你喇」。伍供稱被強光射中,感覺刺眼及無法睜開眼,亦相信電車軌上的火堆由汽油彈引起。水炮車約晚上8時20分開始射水驅散人群。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5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