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電影都難拍,涉及法庭的,尤其難,難在容易淪為狂晒專業法律名詞,難在要觀眾接收大量對白,聽完一輪都不知在爭辯甚麼;而最難的,當然是:怎樣說明公義。
撰文:月巴氏
紐約最熱的一天,12名陪審員就一宗青年殺父案退庭商議。有人想盡快得出結論,有人因自己家事而對嫌疑犯充滿成見,有人立場堅定,有人全程騎牆……除了頭尾兩幕,整齣電影就是交代這12人的辯論過程,展示人性的尊嚴,公義的價值。薛尼盧密(Sidney Lumet)執導,一齣偉大的電影。
上世紀30年代,大蕭條時期的美國南方小鎮,一個黑人被控強姦白人女子,案未審,白人們已認定這黑人有罪,格力哥利柏(Gregory Peck 左)飾演的律師卻決定為黑人辯護。在那個種族歧視嚴重的年代,一個善良白人為了公義,敢於挑戰一眾白人,不只是一齣法庭戲,更是對白人優越意識的反省。
全斗煥執政的上世紀80年代。宋佑碩,一個為了脫貧而決心做律師的人,結果得償所願;對參加示威的學生,認為阻住地球轉,但為了報恩,為豬肉鍋店老闆娘那被控告危害國家的兒子辯護。電影表面上描述虛構角色宋佑碩,實則在說的是已故前總統盧武鉉,以及南韓民主化前的黑暗。
1968年,越戰進行中,一班反戰分子前往芝加哥和平示威,最後演變成警民衝突。事後,美國政府揪出七人,作出表面有理有據實則帶有嚴重偏見的政治審判。《社交網絡》(The Social Network)編劇Aaron Sorkin第二次執導,揀了這個真人真事改編。看着這件美國舊事,感觸尤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