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不勝寒 - 吳靄儀

高處不勝寒 - 吳靄儀

親愛的,

在你駐腳處,學術期刊恐怕不是搶手讀物吧?上星期,竟然有行家明令吩咐,只要無聊搞笑的刊物!我當然明白並遵命。但今期的《Hong Kong Law Journal》第一篇就是陳文敏評終院《黎智英》保釋案判辭。你知道陳文敏啦,永遠平心靜氣,指出判辭有功有過,對國安法第42條若干處的收窄是小功,但輕易放棄了普通法的無罪推論卻是大過,而且整體來說,判辭帶起一股保守之風,下級法庭可預見必然跟從。結論直言,法庭是自由的最後防護堡,如果法庭不保持警覺嚴謹守護基本人權,我們便無法治可言。終院或進退空間有限,但更應警醒,法庭每次輕易放棄一項基本權利,其實同時為苛政提供開脫之路,很可能終致公眾對司法機構失去信心,不再支持。

在本城,終院的大老爺們至高無上,但也正好應了一句「高處不勝寒」,總得有人敢直言批判。誰來監察司法權威?大老爺大概不會天天看《蘋果》(對唔住啊,肥佬黎!),在報上申訴法庭判決錯誤多半被人掃埋街,但是,我想,大老爺總不能不瞄一瞄《香港法律學刊》這種重頭刊物吧,難道司法機構只甘於接受當權者首肯的公眾人物加入監察投訴法官機制,卻不肯自己虛心聆聽法律學者對法庭判決的批評麼?

我知兩位新晉合作評論「暴動法」,早前見刊於《學刊》,我沒有妄想起過什麼作用,但上星期看到終院批准「光明」盧建民就「共同目的」及「合謀共犯」元素提出上訴,令我十分高興。散庭後我跟他的律師團隊與他會面,光明氣定神閒,信念堅定,永遠保持一顆赤子之心,令我衷心佩服。他提出的刑期上訴不獲許可,他只是一笑置之。堅持定罪上訴,一心是為了現時及未來數以百計被控暴動的手足,並非單為自己。正審定於10月5日,到時法庭怎樣判決,是禍是福,誰能預料?但此刻起碼向前踏出了一步!這宗上訴必然影響深遠,相信由《學刊》到大眾媒體都會加倍注重並推廣評論。

為了旁聽光明的上訴許可聆訊,只好錯過了10.1遊行集會案的審訊。你要看《立場新聞》5月17日譚蕙芸的報道補數,文章敍述在庭上播放的片段,昔日為自由的激昂,成了今日的罪證,蕙芸寫來,用的是冷眼,卻教人熱淚盈眶。你無法上網,也要叫人打印出來細閱!最小偏憐陳皓桓,Melody博客「哪怕悲歡何妨聚散」,寫他寫得最好,要看!但不幸不能上網,你看不到錄影他跳「蒙着嘴說愛你」的調皮片段,那就是他對面臨的對待的回應,教人不知笑出眼淚還是笑中有淚,一個制度的蠻橫竟造就了許多人的溫柔。

下次見到邵家臻,要磨他作為當務之急,要改變不許上網這個落後限制!

20.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