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萬政府合約僱員須簽聲明效忠

逾萬政府合約僱員須簽聲明效忠

【本報訊】強迫公職人員效忠特區的宣誓制度延伸至非公務員的政府僱員,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出通告,要求在去年7月1日或之後按非公務員聘用條款聘用的政府僱員簽署聲明,預料有萬多人受影響。其中合約員工眾多的香港電台,有人表明正計劃轉工,但若跳船失敗就惟有無奈簽署聲明。

強制簽署的聲明內容包括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特區政府負責。公務員事務局表示,受影響政府僱員須在部門發出有關信函的三星期內簽妥及交回聲明,準非公務員受聘人須在接受聘任時簽署聲明。當局更特別提及香港國安法第六條訂明,香港居民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

當局表明,如有非公務員政府僱員不理會或拒絕簽妥和交回聲明,反映該僱員拒絕遵守香港國安法規定,當局會根據每宗個案的實際情況展開行動,考慮按照僱傭合約的相關條款,終止聘用該非公務員政府僱員。如宣誓後有不當並違反聲明的行為,當局會視乎個別個案實際情況,按有關僱員的僱傭合約就有關的不當行為採取相應的紀律行動。

■宣誓制度延伸至非公務員的政府僱員,公務員事務局指拒簽效忠聲明者或被終止聘用。資料圖片

包括季節性救生員

根據立法會文件,截至2020年6月30日,政府各部門合共聘用了11,027名全職和6,819名兼職合約僱員。全職僱員當中,約一半是為了應付有時限或屬季節性的運作及服務需求,包括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聘用的季節性救生員。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指出,不少員工反映對簽署聲明有戒心,擔心發表言論時會觸及紅線,被指違反國安法。由於大部份非公務員合約工合約期僅一年,個別更可能只簽約數個月,因此不排除部份快將完約的員工索性選擇不簽署聲明,政府日後在招聘短期合約工時也可能更為困難,「反正做得幾個月,佢哋唔想承受呢啲風險,不如就唔加入政府」。

在港台從事節目製作的合約員工L小姐(化名)表示,自從有風聲指會要求合約員工簽署聲明後,她已開始另覓工作,但若在續約前仍然未能找到新工作,迫於現實考慮她只能簽署聲明。她說自去年國安法實施後,已經對留在政府隱隱感到不安,她和身邊其他年紀相若的年輕合約同事,為保障自己和避免要宣誓,早已經開始在外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