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基督教主恩會今年2月爆出財困,整間教會資金僅餘數十萬元。有前教友查賬發現,教會將早年籌集逾600萬元的「建殿奉獻」,用作裝修和日常開支,後者更欠缺董事會文件。教會創會牧師陳偉民的待遇亦引起爭議,2015年退休時獲批高達72萬元長期服務金及獎金,翌年另一位伍牧師退休卻不獲發長期服務金。主恩會解釋,有關金額是保障陳偉民退休生活,今年補發伍牧師14.5萬元長期服務金,對欠缺深感抱歉。
《基督日報》早前報道,陳偉民早年曾任職警察,1997年創立主恩會,由30名會友發展至逾1,000人的教會。前教友Joe憶述,主恩會吸納很多年輕人加入,他18歲就參加教會,至2010年陳偉民倡議籌錢興建「主恩大樓」,目標2015年落成,呼籲教友每人奉獻7,500元或一個月薪金,Joe分12期捐款7,500元。另一名教友吳小姐當年正在修讀大專,亦節衣縮食捐出約一萬元,「其實係好吃力嘅,係將日常零用錢儲埋」。
教會最終籌得630萬元,但買會址一直無下文。吳小姐表示,當時抱有疑惑卻不敢追問,「教會裏面流傳一個說法,2015主恩大樓係一個禁忌,你唔問得、你唔講得」。今年初,主恩會公佈戶口僅餘60萬元,建殿戶口佔約41萬元,又再呼籲每名教友捐款一萬元,用作搬遷會址、補回儲備和應付日常開支。吳小姐批評,教會過去未諮詢捐款者同意就動用建殿奉獻,「你當年嗰嚿錢不明不白,又唔出聲又唔交代,但係你到今時今日又籌?」
已退休的陳偉民牧師堅持不錄影才回應本報查詢。他辯稱,當年買不到合適單位作會址,至2012年因為舊業主加租,董事會一致通過搬到華懋荃灣廣場的單位,並調動「建殿奉獻」資金用作裝修,除了有會議紀錄,亦有通知教友。但裝修工程超支25%,由257萬增至322萬元。2017年起教會四次動用建殿戶口款項應付日常開支,涉款逾300萬元。作為董事會主席的陳偉民承認,董事會僅口頭同意動用款項,沒有文件紀錄。
Joe批評,董事會僅憑口頭協議就挪用款項,亦沒有知會有份奉獻的教友,「你係一個大機構,你用一個名義籌集一嚿錢。你用唔用到落呢個名義裏面,你唔係都應該有義務同責任去交代咩?」
主恩會另一項爭議是每年支付數十萬元董事酬金。香港會計手足工會主席吳浩謙指出,根據稅務局《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稅務指南》,一般禁止董事收取薪酬,除非受薪成員持有特別資歷,或者機構無法物色到具備相同資歷的人選。主恩會辯稱,所謂「董事酬金」其實就是牧師收取的薪金。據了解,2014年或以前年度,只有陳偉民領取董事酬金,2015年起再多一個牧師領董事酬金。
翻查教會的財務報表,董事酬金幾乎年年上調,2014年加兩成至52.5萬元,到2017年董事酬金已高達86萬元。陳偉民承認,2015年退休前月薪約4.5萬元,同年獲授54.5萬元長期服務金及16.5萬元特別禮金,毋須對沖強積金。他聲稱,董事會批出合共72萬退休金時,他有避席討論。但吳小姐質疑,2016年另一位牧師伍維新退休時,卻未獲發長期服務金和獎金。
主恩會解釋,有關金額是保障陳偉民未來20年退休生活(按每月3,000元乘12月乘20年=72萬元),長期服務金超出39萬元是合法。董事會今年4月補發伍維新牧師的長期服務金及獎金14.5萬元,對欠缺深感抱歉。勞工處表示不會評論個別個案,但指《僱傭條例》規定,僱主須在僱傭合約終止後七天內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僱員。個別僱主可因應業務狀況和承擔能力,給予優於法例規定的僱傭福利。
陳偉民收取退休金後,仍在主恩會擔任主任牧師至2019年。他近日在教會內部分享會承認,2016年月薪達4.97萬元,與其他員工薪金差距較大,是有疏忽,並向員工致歉。他向記者表示,對領取高薪並不高興,「其實我個心係唔開心,但係因為咁嘅緣故,2018年我減人工,2019年我更加減人工」。他補充,2019年月薪已減至2.6萬元,同年交棒予鄭玉橋牧師,他轉任受薪顧問,月薪約1.5萬元,直至2020年辭去董事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