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展開疫苗接種計劃後,錄得不少懷疑與疫苗相關的副作用個案。對此,南韓政府宣佈,凡是接種疫苗後出現嚴重不適人士,均可獲得賠償。最高賠償金額為1000萬韓圜,約港幣68.5萬元。
這數字,呵呵,南韓政府出手未免低了一點,作為香港人,我很是為香港政府感動驕傲。香港政府出手豪爽,最高賠償上限為300萬港元,論闊佬程度,林鄭政府在亞洲區算不算搶先拿了第一名?
不過,對當事人及其家屬而言,賠償數額毫無意義,拿得到的賠償,才叫做賠償。拿不到的,正如新垣結衣,「老婆」確是老婆,不過卻是別人的老婆。看得到,摸不着。
迄今為止,香港有34人在注射疫苗後死亡,不過港府卻分文未賠。因為每一個死亡者的死因均是死神急call,無法證明由疫苗導致他們死亡。相關申訴時限為2年,也被人質疑時間太短,新問世疫苗的副作用未有足夠時間反映出來。到最後,港府會不會賠償,其實是個謎。
南韓的賠償條例則寬鬆得多,政府宣佈,凡是接種疫苗後出現嚴重不適的人士,即使未能證實症狀與疫苗相關,亦可獲得賠償。當局透露,到目前為止,已經確定最少有6個人能獲得賠償。
港府的賠償,恍如幻影。南韓的賠償卻實實在在。這下子讓南韓搶走了第一名,林鄭會不會很沒有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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