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3基金覆核案 教局:公開被投訴教師資料損互信

803基金覆核案 
教局:公開被投訴教師資料損互信

【本報訊】全國政協副主席兼前特首梁振英牽頭成立的803基金,要求教育局公開涉及反修例事件,被投訴專業失當教師的資料,但局方以《私隱條例》等理由拒絕。基金提司法覆核,案件昨聆訊。基金一方強調,教師不單止影響學生成長,還影響社會及國家發展,家長有權知悉資料,以便為子女挑選適當學校,屬重大公眾利益;局方反駁,公開資料有違資料收集目的,更對相關教師、學校造成標籤效應,影響互信。法官周家明押後裁決。

基金稱教師影響國家發展

803基金有限公司由資深大狀藍德業代表,透露至去年12月,局方共接獲269宗相關的專業失德投訴,涉及散播港獨思想、採用偏頗立場的材料、散播仇恨、打擊學生的國民身份認同等,當中160宗成立,已取消三名教師資格,餘下則發出譴責信、投訴信等。藍強調家長有權監察教師,確保他們教學良好,教師不單止影響學生成長,還影響社會及國家發展。

藍質疑,相關資料不屬保密性質,應根據《公開資料守則》公開;且局方從沒諮詢當事人、即涉事教師及投訴人是否同意公開,便拒絕公開,做法不合理。

代表教育局的律政司署理副民事法律專員廖冠華陳詞指,保障資料原則訂明,除非得到資料當事人同意,否則個人資料不得用於「新目的」;局方收集資料的目的是為了紀律聆訊,申請人卻基於協助家長挑選學校而索取有關資料,明顯屬於「新目的」,公開即違反原則。局方處理投訴的機制是根據《教育條例》制訂,屬保密聆訊,資料當事人即涉案教師會有合理期望相關資料不會被公開。

廖續指,申請人只關注家長利益,但局方須考慮不同持份者包括學校、教師、學生等利益,公開資料會造成標籤效應,亦影響局方與學校之間的互信。他解釋,大部份投訴成立的教師沒被取消註冊,改進後「仍適合教書」,標籤不但減低他們的改進意欲,亦影響他們的職業發展和人生,對他們不公。此外,標籤效應同時影響涉案學校以至校內未被投訴的教師等,令公眾產生負面印象。

案件編號:HCAL1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