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O記總警司黃維開記者會,交代蔡展鵬幫襯無牌按摩院事件,說:「一個不爭嘅事實係:警察進行執法行動嘅時候,佢(指蔡處長)喺現場畀我哋同事搵到。」之後黃Sir強調「蔡先生喺呢個場所被發現嘅時候」,「係冇任何違法、違規或者不道德嘅行為。」媒體報道均聚焦於「冇違法、違規或不道德行為」,我覺得搞錯了重點。
重點,是黃Sir耐人尋味的措辭。黃Sir轉彎抹角形容蔡處長「被發現」、「畀我哋同事搵到」,難道不覺得這種表達很彆扭?通常屍體才稱為「被發現」,但蔡處長生勾勾,有自由意志,直接說「蔡展鵬幫襯邪骨場」才是「不爭嘅事實」,黃Sir何必硬要講「被發現」,彷彿蔡處長是身不由己的object呢?
黃Sir刻意強調蔡展鵬「被發現時」,警方沒發現他有違法、違規或不道德的行為。這句話信息量超大。蔡展鵬不可能是在「被發現」的剎那, 才穿過蟲洞進入骨場的。換言之,蔡在「被發現」前已在那兒待了一段時間,當時有沒有違法、違規和不道德的行為——這才是公眾最感興趣的地方——黃Sir並未斷然否認。
據警方說,他們「發現」蔡處長時,同場拘捕六名女子。既然黃Sir稱蔡展鵬沒有違法,也沒有不道德行為,市民不禁思考:國安處長在邪骨場做什麼?處長身為專業人士,必然懂得分辨有牌無牌,揼正骨何不光顧有牌按摩院?魯迅說「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中國人的」,我則不憚以最好的善意,來推測香港警察。
身為國安處長,為了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必須無孔不入貫徹落實國家安全措施。蔡展鵬處長深入骨場的時候,我相信必然有一股促進中華民族偉大勃興的熱血衝上了頭。他面對骨場內六名可疑的按摩女,依法採取必要手段進行全面國家安全審查,實行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領導體制,深度調查她們是否為了實施顛覆國家的恐怖活動,非法管有傳染病病原體,也是很合邏輯的事。
蔡展鵬出淤泥而不染,揼邪骨而不舉,不違法,不違規,可按摩而不可褻玩,警之君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