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時全港有164間保險公司,保險中介人近12.7萬人,單是去年毛保費總額已逾6,000億元。惟因保險流程複雜,招攬人員,以至保險銷售和理賠環節均有機會出現貪污舞弊,廉政公署去年推出《保險公司防貪指南》,針對業內營運的貪污風險,包括行內常見的「射單」和騙取較高「握手費」等,建議防貪措施。
過去五年,廉署每年接獲保險業貪污投訴平均有38.8宗,可追查個案約有29.2宗。今年首三個月亦接獲七宗投訴,全為可追查個案。
廉署防止貪污處助理處長霍廣文分析,保險業內貪污風險主要在核實索償程序、銷售程序和管理保險中介人方面。其中在核實索償程序上,不法保險經紀或會向客戶提出瓜分賠償得益,再與醫生串通,提出虛假索償申請以騙取保險賠償,導致保險公司的運作成本和合規客戶的保費均提高。
而行內俗稱的「射單」,即「上線」經紀成功銷售保單後,訛稱「下線」經紀亦有處理該保單,令「上線」獲本身的佣金外,亦可從「下線」瓜分佣金。霍稱此亦為銷售程序的貪污風險。
至於管理保險中介人上,曾有一名保險代理「過檔」時為取得更多「握手費」,向新公司訛稱過去兩年總入息高達110萬元,並提交虛假入息證明;惟事實上其當時期總入息僅不足13萬元,該保險紀經最終被欺詐罪成判監六個月。
保監局去年共接獲1,494宗投訴,當中操守佔30%,保險公司業務或營運方面佔18%,理賠亦佔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