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研訊】
【本報訊】梁凌杰死因研訊昨踏入第七天。當日到場為梁凌杰急救的救護隊目透露,由起初接觸梁以至送院期間,救護員一直為梁施行急救,惜不論在現場或救護車上,梁均已無生命迹象。警方事後撿取梁凌杰遺物,包括以梁凌杰作登記人的綠色殯葬生命登記表格,顯示梁在案發日填寫簽署,選擇死後將骨灰撒於海上,並寫下「不需任何儀式和墓位」、「不想留任何東西在香港」兩句說話。
現任救護隊目許俊文案發時為救護車主管,當晚9時許他獲悉梁凌杰跌在金鐘道上,他到場時有消防員正為梁施行心肺復蘇。許與隊員當時沒使用心臟除顫器為梁電擊,但曾三度為梁分析維生指數,結果均顯示他的心臟沒有電流活動,亦已無心跳脈搏。梁當時對聲音沒有反應,皮膚蒼白及乾冷,無法測出體內血含氧量,陷入昏迷。許表示不論在現場及救護車上,梁都已無生命迹象。
送院十多分鐘期間,救護員一直為梁施行心肺復蘇,亦為昏迷中的梁換上最高濃度純氧。許指由於梁從高處墮下後無溢出腦漿等情況,故此救護員沒停止急救。
晚上約9時半,梁被送抵鄰近的律敦治醫院,由當時的急症室醫生余珮鳴診治及撰寫報告。梁的身體有多處傷勢,包括鼻及口咽內有血、前額泛紅、右上肢變形、右胸壁皮下有氣腫;另外其右腹、手肘及下肢均有泛紅和瘀傷。報告另指梁當時已無知覺或呼吸、瞳孔固定及放大,心電圖顯示其心跳已停止。余在晚上9時34分正式宣佈梁凌杰離世。
處理證物的警員黃啟軒當晚在場撿取39項屬於梁凌杰的遺物,包括一份綠色殯葬生命登記表格,登記人為梁凌杰。梁在撒放骨灰心願一欄選取「海上」。表格由梁於案發當日簽署,文件下方寫有兩句話:「不需任何儀式和墓位,不想留任何東西在香港。」黃另撿取一份AIA不分紅人壽保單,保單金額為300萬港元,準受保人為梁凌杰,生效日期為2018年1月中旬,庭上無透露保單受益人。梁於保單內申報沒重大疾病。保單其中一項條款表明,若受保人於保單生效起計一年內自殺身亡,保險公司賠償責任只限於退還扣除未償還欠款額後的已付保費,不包括利息。
其餘遺物包括一本記事簿,內裏首頁有手寫文字「全面撤回送中」、「釋放學生、傷者」、「我們不是暴動」及「林鄭下台」,第二頁寫上「我對呢個香港已心灰意冷」、「呢幾個月不斷沉思,都找不出答案和將來」、「今日我是個人意願,唯獨是政府促成」。
案件編號:CCDI481/19
將傳召法證科警員、藥劑師及法醫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