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軒換大狀「獲委聘代表佢」

李宇軒換大狀「獲委聘代表佢」

【本報訊】12港人李宇軒在內地服刑完畢返港,遭警方落案起訴勾結外國勢力及協助罪犯等三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李早前由被質疑為「官派律師」的大狀羅達雄代表,昨改聘曾任副刑事檢控專員的大狀沈仲平。沈在庭外向記者稱:「我係有instruction(委聘)代表佢嘅。」被問及是否家屬安排、為何接手本案等,他一律表示無可奉告。

李庭上呆滯 向旁聽者點頭

沈大狀昨向總裁判官蘇惠德指,控辯雙方仍須時商討,申請押後案件至6月10日進行交付程序。李沒保釋申請,庭上所見,身穿白色恤衫的他神情帶點呆滯,但不時與旁聽人士點頭及「打眼色」。

沈在庭外回應記者提問時,強調自己「有instruction代表佢」,並已與李會面。記者追問他是否家屬聘請,沈則指在獲得指示前不會透露客人私隱;至於他何時、為何接手本案,沈一律稱「no comment」。沈曾任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曾代表政府檢控前特首曾蔭權,以及協助處理前政務司長許仕仁貪污案,亦是ViuTV藝人沈殷怡父親。

李宇軒(30歲)被控去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串謀黎智英、Mark Herman Simon、律師助理陳梓華、「攬炒巴」劉祖廸等,請求外國對香港或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為。他另被控去年7月某日至8月23日期間,在犯下上述罪行後,串謀黎、陳等協助他離港到台灣;及去年8月10日,在住所管有232枚使用過的催淚彈、七枚使用過的海綿彈及38枚使用過的橡膠彈。

案件編號:WKCC11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