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學研究員去年6.12一周年當晚,與數十人站在行車路上阻礙一輛的士前行,他早前承認公眾妨擾罪,法庭為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昨日判刑。辯方昨透露,被告是公共衞生學者,有外國大學已取錄他,將就疫情進行研究,機會千載難逢,他冀盡快到外國,不願履行社服令。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考慮到被告沒有案底、個人背景及本案案情後,終判被告入獄四星期,緩刑兩年。
辯方昨求情時透露,被告余柏康(33歲)曾到柬埔寨偏遠地方做義工,在當地興建學校、圖書館,修建受水災影響的房屋等,又長期投入協助新移民、少數族裔兒童及邊緣青年的義工工作,可謂將工作以外的所有時間用來服務社會,冀法庭考慮到他背景良好,判處緩刑。
徐官表示,被告在答辯後表示會接受社會服務令,惟受疫情影響,目前輪候履行社服令的人眾多,故他未必能即時開始服務令工作,並盡快赴外地研究。她考慮到案發時被告沒叫口號,或向司機作出威嚇及挑釁行為,沒證據顯示當日交通因而受嚴重阻塞,事件亦沒演變為衝突;加上被告坦白認罪、背景良好等,遂接納辯方建議,判處緩刑。
本案案情指,去年6月12日晚上,旺角區有約80人聚集,有人高叫反修例口號,並唱反修例歌曲。至10時許,一名的士司機在旺角砵蘭街載客後,駛至山東街交界,看到20至30人站在行車路上。其間有幾名人士曾站在的士前,當中包括被告。
案件編號:WKCC42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