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銀紫荊 單仲偕曾表樂觀

擁銀紫荊 單仲偕曾表樂觀

【本報訊】前年10.1遊行案定於本月28日判刑,但法官胡雅文拒絕其中六名被告保釋須即時還柙,當中包括曾獲港府頒授銀紫荊星章的民主黨楊森和單仲偕。其中首度因參與社會運動罪成的單仲偕,早前一度表現樂觀,認為正常情況是「細單嘢」,他被拒保釋候判令黨友感意外,但據知他亦有心理準備面對被判入獄。

黨友對被拒保釋感意外

上月中同由法官胡雅文審訊的8.31案,當時認罪的楊森表明「認罪但不認錯,亦不會求情」,最終胡官指楊多年來對教育及社福界貢獻,且獲港府頒授銀紫荊星章,判以緩刑。惟因10.1案再被控的楊森,昨就被胡下令還柙。至於單仲偕雖首度因參與社運罪成,但在未經批准集結罪刑責全面調高下,亦同被還柙。他上月旁聽楊森等人的8.31集結案時,黨友得悉有銀紫荊勳章的楊森獲緩刑,向他笑言銀紫荊可能有助他「大步檻過」,他當時自言此次被控,正常情況下是「細單嘢」,表現比較樂觀。亦有黨友對單被拒保釋感意外,又稱他雖然樂觀,但也有被判入獄心理準備。

翻查資料,單仲偕2007年時獲授勳,他前年再度參選區議會當選,出任葵青區議會主席,亦擁有太平紳士名銜。政府禮賓處曾指,因被定罪而入獄一年或以上,不論是否獲得緩刑,或作出影響授勳及嘉獎制度的名聲的行為,政府會考慮是否禠奪其勳銜。資料顯示,回歸之後最少七人先後被褫奪勳銜,當中包括因新地案入獄的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前董事局聯席主席郭炳江,前特首曾蔭權就因終極上訴得直得以保留大紫荊勳章。

■支持者向押送被告的囚車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