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細氣墊難承受梁墮下高度

消防:細氣墊難承受梁墮下高度

【本報訊】死因研訊連日來關注消防氣墊因未能放到行人路上,最終梁凌杰墮落氣墊旁身亡。助理消防區長黎健文昨指出,除考慮氣墊能否放入案發位置,亦要考慮其大小能否承受事主企跳的高度,以及是否能「跳中」氣墊。

黎自言在他認知,市面上有較小型的氣墊。黎不否認細氣墊或可放入如後巷等較窄地方,從而幫助墮下人士,惟他指出當日行人路只闊一至兩米,細氣墊仍未能適用。黎又強調,不能單憑氣墊面積判定其功用,亦要視乎事主企跳的高度,及是否能「跳中」氣墊。黎估計當日事主下墮高度為13至14米,現時採用長7.5米闊5.5米及高2.5米的消防氣墊,可承受30米的下墮高度;闊約3至4.6米大小的細氣墊只能承受10多米以下的下墮高度。

「客觀限制下已做得最好」

黎指當時梁已站在建築物最高點,故未能使用俗稱「飛將軍」的方式由高處垂直吊下消防員營救。黎又指出,一般處理企跳事故均是以游說方式做主導,氣墊往往只是最後防線,他在庭上表示:「我認為當時可以做嘅,喺客觀限制下已做得最好。」

案件編號:CCDI4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