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麼都不記得》有一篇文章,題目《Pentimento》,一映入眼簾心跳即時加速,翻開來劈頭第一句實證沒有猜錯:「我認識麗蓮海敏,在她的回憶錄《Pentimento》一九七三年出版前夕⋯」現在知道麗蓮海敏的讀者應該寥寥無幾,我初到美國那一陣,她簡直是家喻戶曉的文壇超級明星,三冊陸續面世的回憶錄洛陽紙貴,其中一章搬上銀幕成了《茱莉亞》,在奧斯卡頒獎禮大出鋒頭,戲中飾演海敏的是珍芳達,老太太本人則登上皮草大衣全版廣告,大字標題「What becomes a Legend Most ?」。喜歡趁熱鬧的我當然緊貼潮流,由剛上市的《Pentimento》看起——書名是美術專用名詞,指畫布底下浮現的草稿痕跡,勉強可譯《蛛絲馬跡》,或者《現形記》。海敏編舞台劇出身,不但文字功力深厚,講故事技巧更高超,難怪任職《老爺》雜誌的艾芙朗讀了選段馬上着迷,自動請纓為《紐約時報書評》寫訪問稿,初到貴境的鄉下仔哪有能力抵抗,一夜之間便加入粉絲大隊。
反高潮的是,過了幾年才女界名宿瑪莉麥卡錫上電視提出質疑,說所謂回憶錄並非作者親身經歷,「她寫的每一個字都是大話,包括and和the」,跟着證人挺身而出,指書中赴湯蹈火深入納粹柏林從事地下活動的抗暴女英雄,其實是她不是海敏,三冊皇皇巨著不是貨真價實的自傳而是披上羊皮的小說,鐵證如山不容抵賴。老狐狸矢口否認,搵律師告毀謗,雖然拖到向上帝報到的一刻仍未有結果,但誠信破產覆水難收,落得鬱鬱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