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香港警察不友善?- 高慧然

誰說香港警察不友善?- 高慧然

凌晨5點鐘,警察在麼地道設置路障檢查可疑車輛。突然,一輛由緬甸臺轉入麼地道的私家車撞上執勤中的警車。警察要求私家車司機做酒精呼氣測試,發現司機有飲酒,但酒精含量未超標。結果,警察只向私家車司機發出警告,司機及乘客均獲准放行。

看!香港警察多友善!誰說香港警察不友善?我還以為司機必然面對兩項控罪之一,一是醉酒駕駛,二是清醒襲警,兩項控罪必獲其一。誰知甚麼事也沒發生,警察揮一揮手,友善放行。私家車撞上警車,警車損毀大不大?司機難道不需要賠償?原來撞警車比撞其他私家車更容易解決問題。正常情況下,一輛私家車撞向另一輛私家車,被撞車輛的司機會不會輕易讓撞車者離開?至少也要讓對方承認責任,再就維修方案達成協議吧?

整件事,我只是刻意漏寫了四個字:中港車牌。沒錯,撞向警車的私家車,掛着中港車牌。至於撞警車的司機及車上乘客獲友善對待,與那塊中港車牌有沒有直接或間接的關係,就不得而知了。我們只可以憑邏輯去推理,當警方正在執行任務的時候,若有一輛掛着普通香港車牌的私家車突然衝出來,撞向警車,司機會不會被控襲警?連鐳射筆胡亂揮舞一下都有可能被控襲警的香港,用私家車撞向警車不是襲警是甚麼?不是意圖阻止警察執勤,又是甚麼?

同樣是普通香港司機,司機是黃色或藍色,待遇又會不會全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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