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管理一個城市、一個社區或一片空地都是以一個城市及市民的整體利益來規劃及設計,所以全世界不少城市的市長,就是整個城市的大管家。
一些小公園缺乏一張長凳等庶務,市長之下都有個專務手下去處理。如果一個人口幾百萬的大城市,市長因為要處理大政策等政務,會有一個副市長或專員處理這些地區上的小事。
在香港,理論上是18區之民政事務專員為主導,但是由於殖民地遺留下來的結構,這些政務官沒有指揮路政署、地政署、康文署等各級部門在地方上的直接權力,結果每一件小事,例如某地方加一張公共坐椅都要經過區議會開多個月會,經多個月甚至多年,才可以有所動作,這不是程序公義,這是官僚主義及無效率。但多年來政府從未考慮改善效率,而公共地方的管理及保養,則不是民政署負責而分配給地政署、路政署、康文署等部門。 以官場上不做不錯的原則,他們會把公共地方割地為牢,方便管治,所以公共地方往往出現一些非常奇怪的現象。
大家在市區內看見一些露宿者所佔有的地方,往往是在一些天橋底,正是各部門分割管理而變成三不管的地方,這些空間左一呎可能是甲部門管,右一呎則歸於乙部門,露宿者在被人左遷右搬多次後,便找到這空間安居。
蔣匡文
著名建築師及術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