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冇拆欄放氣墊免刺激梁」

「冇拆欄放氣墊免刺激梁」

【本報訊】當日消防氣墊因遭欄杆阻擋,未能放上行人路,梁凌杰終墮在氣墊旁的行人路上。消防隊長王仕賢昨認為當時未能即時移除欄杆,是因要顧及消防員的安全,及避免刺激梁的情緒,盡量不會發出聲響。王又稱現時消防只得單一尺寸氣墊,雖不排除外國有較小型氣墊,惟他指較高大的氣墊能提供更強緩衝,死因裁判官高偉雄聞言一度質疑:「墮樓一般過咗六層樓,幾高都冇用。」

王仕賢當日指示隊員在金鐘道打開氣墊,由於他認為不能即時移除阻擋氣墊的鐵欄,故只命人將氣墊盡量貼近欄杆。王於庭上解釋,當時估計需花50分鐘拆除逾7.5米欄杆,才能放入氣墊,但因梁隨時有墮下風險,若只有1至2秒時間讓拆欄的消防員撤離,實不足夠,風險亦很高。王續指,當時不希望有任何因素刺激梁,故亦盡量不會發出聲響、不用無線電通訊及遠離梁的視線範圍;而且欄杆經切割後,鋒利邊緣亦會影響氣墊操作。

指高氣墊緩衝強 遭官質疑

負責打開氣墊的時任消防總隊目陳志堅早前作供表示,案發行人路約闊一米多,他曾意會梁或會墮到行人路上,但當時認為消防員難以安全地拆除欄杆。

消防處現時只有一個尺寸的氣墊,即長7.5米闊5.5米及高2.5米,王仕賢昨指出「氣墊大概合適香港嘅街道」,惟他不排除外國會有較細尺寸的氣墊。王又稱氣墊越大越高,緩衝及保護亦越強,惟裁判官一度質疑,「但墮樓一般過咗六層樓,幾高都冇用㗎啦喎」。

案件編號:CCDI4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