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法律罅 建議「炒飯食」

走法律罅 建議「炒飯食」

【本報訊】記者發現街市魚檔走法律罅,銷售刺身等食品。其中元朗大橋街市勝仔記海鮮在facebook專頁發文宣傳盒裝日本生蠔、海膽刺身及帆立貝時,部份帖文稱「刺x,打邊爐燒嘢食」,疑避開「刺身」字眼。

烈日下放路邊貨van

記者到元朗勝仔記海鮮購買海膽刺身時,店員離開街市範圍走到停泊街上的客貨van取貨。當日天文台資料顯示元朗氣溫為29℃,據記者所見,海膽與冰種存放於客貨van的發泡膠箱內,店員在記者付款時更「自爆」,承認「呢啲嘢係唔賣得」,故將海膽放在街市外的客貨van。

記者其後到大埔墟街市陳沛海鮮,店舖有大型價目表,列出「日本豊洲直送排膽」有11款選擇,價錢由580至680元不等。價目表旁寫有建議食法,稱可「炒飯食」及「加乾葱蒸嚟食」,無提及可否生食。

記者向店員查詢食法時,店員僅稱「你買返去鍾意點樣食都得嘅,幾百蚊板海膽係咪先!因為佢(街市)一定要我咁樣寫呀,如果唔係佢就唔畀我賣啦,因為我……呢個街市佢都冇批到我啲刺身牌,批唔到㗎市政街市!」記者決定購買時,店員即在雪櫃內取出海膽,雪櫃內貼有「只供熟食」字眼,未知是否為防食環署巡查,目測雪櫃內有過百盒存貨。

■勝仔記帖文宣傳帆立貝時寫「刺x」(紅框示),疑避提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