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大哲叔本華除了著有深奧嚴肅的哲學作品,還寫了不少適合一般讀者的哲理散文和小書。他的一本小書,我曾經在網誌介紹過,德文書名是《Eristische Dialektik: Die Kunst, Recht zu behalten》,英譯是《Eristic Dialectic: The Art of Winning an Argument》,也有譯作《The Art of Being Right: 38 Ways to Win an Argument》,因為書裏講的正是詭辯術的三十八著。叔本華寫這本書的用意不真的是傳授詭辯之術,而是戳破這些不光明磊落的伎倆,教人得以防備,因此行文不時帶有嘲諷語氣。然而,他這三十八著有不少重複之處,也有一些表達得不夠清楚;我把這小書重看了一遍,仍然欣賞叔本華用心良苦,但認為他那三十八著可以精簡為十二招,那便更見厲害:
1. 與其費勁反駁對方的論證,不如攻擊他的動機。假如你繪聲繪影細數對方如何如何動機不良,無論那是否合乎事實,對方的論證多強也變得沒有用了,因為一般人缺乏能力辨別論證的強弱,卻對不良動機有強烈的反感。
2. 在議題複雜的辯論,如果讀者(或觀眾)對該議題無甚認識,你不妨提出似是而非、卻簡單易明的論證,讓讀者覺得你明顯是對的;如果能引得他們恥笑你的對手,那就更妙了。對方若要反駁你,便很可能要釐清這、分析那,令論證變得複雜難明,讀者當然是更加抗拒了,甚至認為那才是詭辯。
3. 如果對方的論點裏某些重要的字詞有歧義,而對方只是使用其中一義,你便要因應情況,混合使用這些字詞的不同意思,即一時用這個意思,一時用那個意思。這樣做,不但可以混淆視聽,以遮掩自己不合理之處,還可以扭曲對方的論點,製造機會攻擊他。
4. 利用對方的論點推出荒謬的結論,即使推論的邏輯是錯誤的,也無所謂。由於你已將對方的論點與一個荒謬的結論掛鈎,而一般人沒有能力判斷推論的邏輯是否正確,你便已成功地令讀者覺得對方的論點難以接受。
5. 盡量擴大攻擊範圍,如果對方的立場是A,便將它歪曲成是 A+B或A+B+C,而B和C最好是明顯不合理的。擴大了攻擊範圍,攻擊點便會增多,哪管是不是對方的原意,都對自己有利。
6. 如果你自問很難證明自己的論點正確,便得想辦法令這論點與一容易證明為真(甚至明顯為真)的論點掛鈎。假如對方接受這個容易證明為真的論點,你便當他也接受你的論點,從而批評他立場不一致;假如對方不接受這另一論點,你便藉着強調這論點明顯為真來攻擊他,例如攻擊他「沒有常識」。
7. 將對方的論點或立場歸入一些令心目中的讀者抗拒或厭惡的類別,例如「迷信」、「小農思想」、「象牙塔」、「左膠」、「離地」、「親中」、「投共」、「五毛」。
8. 如果對方談的只是個別例子或特殊情況,你可以「替他」以偏概全,說成是關於整個類別,然後指責他錯了。
9. 要是你意識到自己明顯處於下風或很快會被駁倒,便應立刻引入另一話題,當作與討論的問題有關(而事實上無關),以達到轉移視線的目的。
10. 即使在論點上沒有取勝,你也要在語氣上表示自己佔上風,甚至單方面宣布勝利;又或者將自己描繪成受害者,是被對方污衊,以博讀者同情。
11. 假如你的某一論點令對方突然發怒,你便知道那是他的弱點,這時便應火上加油,使他更加憤怒;總之務必激怒對方,令他方寸大亂而犯錯。
12. 人身攻擊,侮辱對方,但要做得有技巧,例如擺出逼不得已的姿態。這樣做可以達到兩個目的:激怒對方,並令心目中的讀者憎厭此人。
這十二招其實也不是甚麼秘技,相信大家在不同的辯論或筆戰場合見過有人運用其中的一些;以上只是清清楚楚一次過羅列出來,以方便參考和印證經驗。這些招數,我知道了也用不着,因為自忖欠缺運用這些詭辯術的兩個必要性格特質:無恥和無賴。至於被人運用到我身上,當然是領教過。如何對付?我是挺悲觀的:除非一般讀者的思考水平大大提高,詭辯術通常奏效,講道理的人反而吃虧。遇到詭辯,如果決定回應,便得做足心理準備會吃力不討好,尤其是當你對付的是一個有大量支持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