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推出疫苗保障基金,讓因接種疫苗而出現副作用的人士申請補償,鼓勵市民放心打針。但民主黨成員關注如何符合申請基金的資格,「好多專家都係話冇直接關係,但唔排除有間接關係,咁仲可唔可以申請(基金)呢?」促請政府交代清楚有關的申請資格,減少市民疑慮。
今年48歲的事主黃先生指,本月2日到天水圍天暉路體育館接種第一劑科興,六日後腳部及小腿腫痛及發紅,傷口逐漸擴大及結痂;至本月10日到屯門醫院求醫,醫生指他的「淋巴有啲問題」,雖未確認是否與疫苗有關但說「係有啲可能」,並填寫報告將個案轉交醫管局跟進。黃指接種疫苗前從未有過上述症狀,「坐十分鐘就要起身企一企,好大機會關枝針事囉」。他批評政府不負責任,要求當局賠償,「問醫生打唔打得第二針又叫我自己決定,緊係唔打啦,唔通搵命博咩!」
協助黃先生的屯門區議員林明恩質疑屯門醫院的醫生未有跟進黃的個案,將發信予醫管局要求為事主檢查。他力斥政府鼓勵市民打針,但當有人出現副作用甚至死亡後「又唔認數」,批評政府若以個案與接種疫苗無關拒絕賠償,對市民並不公道。
民主黨醫療政策發言人袁海文認為,本港過去發生多宗接種疫苗後出現嚴重異常事件,甚至死亡,「好多專家都係話冇直接關係,但唔排除有間接關係,咁仲可唔可以申請(基金)呢?」他認為若申請門檻過高,出事後需事主證明與接種疫苗有關,「好多人都唔會再敢打針」,認為政府應向公眾解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