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廣告涉違例  林景楠申豁免

選舉廣告涉違例  林景楠申豁免

【本報訊】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去年報名參選立法會進出口界別,選舉其後取消。林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容許其選舉廣告免受選舉法例若干規定,並免受刑罰,規定包括顯示印刷人資料和印刷數量、向選舉主任提供廣告文本、提供電子文本供公開查閱。林若違反法例,最高面對三年監禁和罰款20萬元。案件6月28日聆訊。

林景楠去年同時表態擬參選新界東直選,並參加民主派初選,早前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獲准保釋前曾羈留數日。

根據入稟文件,涉事選舉廣告牽涉進出口界和新界東選舉,包括去年7月初印刷的400張海報、一萬份傳單及超過70幅橫額和易拉架,另有去年3月至7月的多個facebook帖文。

未向選舉主任備妥文本

申請關乎三個規定,第一是不得發佈沒有顯示印刷人名稱及地址、印刷日期及數量的印刷選舉廣告;第二是候選人須備妥廣告的電子文本,在選管會中央平台及候選人平台上供公開查閱,及向選管會提供候選人平台資料;第三是任何人如發佈印刷選舉廣告,須七天內向選舉主任提供兩份廣告文本。

案件編號:HCMP65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