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珠寶店女東主疑為了呃保險金,在港鐵車廂內自編自導自演一場搶劫戲,詎料因預錯車廂開門方向「甩轆」,有爆竊等案底的拍檔「劫匪」之後尾隨店東時又「跟甩」,無奈通電話相約見面,再在另一車站上演同一戲碼。事後店東報案並申索保險賠償。「劫匪」其後被捕,供出事件來龍去脈,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罪。控方指被告將出庭頂證案中女店東,案件押後判刑。
被告鄧家駒(31歲)報稱侍應,有兩次爆竊及四次盜竊案底,去年1月刑滿出獄,其後犯下本案。被告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指他去年2月至5月5日與梁艷君串謀詐騙怡安工商業保險代理香港有限公司(AON),即不誠實和虛假地上演一宗搶劫案,被告劫去梁若干珠寶,並由梁向AON訛稱遇劫,圖令AON就此向一間鑽飾珠寶公司發出保險金。
梁艷君亦面對串謀詐騙罪,8月16日受審。控方指被告屆時將出庭作供,故申請押後處理被告的求情,獲法庭批准。
案情指,梁去年4月22日向警方報稱遇劫,指乘搭港鐵至佐敦站時,被穿黑衣及戴黑色鴨舌帽男子搶走紅色手提箱跑出列車,共損失328件總值逾249萬元的首飾。AON同日接獲梁提出的保險申索。梁又向警方透露,她開設的鑽飾公司案發前營業額大跌九成,她要負擔月租2.3萬元,還欠下供應商150萬元及50萬元借貸。
警方調查發現梁於案發前約兩個月加大運送保險額至250萬元。被告稍後被捕,警誡下稱:「係嗰個紅衫嘅女人揸住個紅色篋,指使我叫我搶佢個篋,因為佢等錢使。」女子提供一張SIM卡和自己電話號碼給被告作聯絡用,被告將SIM放入一部舊手機,但多次找不到舊手機,要用自己的手機致電舊手機。
被告又指女方曾接觸他,以10萬元報酬邀他「打劫」。「劫案」安排於去年4月22日上演,二人約好在金鐘港鐵站「落手」,女方講明會穿紅色大褸及拖紅色行李箱,惟二人搞錯車廂開門方向,被告錯過在金鐘站下手的機會。其後被告尾隨女方到中環後又「跟甩」,只好致電與她相約於尖沙嘴站外會合,再走進同一車廂,當列車抵達佐敦站、車門準備關上之際,被告終得手。警方事後在涉案珠寶公司辦公室找到六件報失的「被盜」珠寶。
案件編號: DCCC1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