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消費券覆蓋不及澳台 料效益有限

港消費券覆蓋不及澳台 料效益有限

【本報訊】香港即將首次向市民派發消費券,雖然細則仍未敲定,但相信會維持分期派發5,000元。對比鄰近地區澳門及台灣,兩地汲取過往經驗,最新一輪分別引入「立減額」、並要先出錢購買消費券,誘導更多消費,而且涵蓋18歲以下市民。有學者認為,港消費券覆蓋面不及澳、台,對拉動經濟的效益有限。

■香港派發消費券的細則仍未敲定,但相信會維持分期派發5,000元。

澳台引新玩法 誘導消費

派發消費券目的是為本地經濟注入消費力,讓其在體系內流轉,發揮 「乘數效應」。假設政府先拋磚引玉派發5,000元,經濟受刺激下,該5,000元政府開支最終可引發經濟增長增加1萬元,乘數效應便是兩倍。不過,「乘數效應」會被「替代效應」減弱,即部份人會用5,000元消費券作為日常開支,最終並未增加額外消費。

上述情況正是澳門及台灣推出初版消費券時的經驗,故兩地新計劃除了防止市民套現外,亦引入不同新玩法。

台灣在2009年推出消費券應對經濟衰退,當年向市民派發3,600元新台幣,不過事後政府報告顯示,消費券提升經濟成長率0.28至0.43個百分點,並未達到原先預期的0.66%。汲取經驗後,台灣去年7月推出「振興三倍券」做法大有不同,市民要先自付1,000元新台幣,才能購買3,000元新台幣券,以達到「乘數效果」;即市民付出1,000元,政府付出2,000元,但就可以創造出3,000元的消費額。

至於澳門第一年推出的消費卡,做法亦與香港相似,而今年新版除了每人獲發5,000澳門元啟動金外,另外加入3,000澳門元的七五折立減額,鼓勵市民自付部份消費。簡單舉例,假設購買400元貨品,可獲七五折先從立減額扣減100元,剩餘300元可在啟動金扣除。如果啟動金用完而立減額仍然有剩餘,則可自行充值以繼續享有七五折,直至立減額用完為止,誘發市民自資充值消費。

美國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徐家健認為,香港版本最終補貼金額只有5,000元,相信實際經濟效益有限,直言最大得益僅 「促進電子支付」,但相信市民會對此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