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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政府年初要求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後,早前再公佈要安排公務員到內地單位「掛職」一段時間觀察學習。央視前晚播出特首林鄭月娥訪問,林鄭在訪問中透露,政府將與廣東和深圳簽署協議,讓兩地公務員互換「掛職」一段時間。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表示不清楚計劃細節,但他指中港兩地行政運作模式差異甚大,對計劃能夠令兩地公務員「互相學習」的說法抱有懷疑。
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上月在立法會提及,現時約有75%公務員首長級人員曾到內地研習,當局期望「全覆蓋」,又透露研究新規定,在公務員試用期之內,須修畢內地培訓課程後才獲長期聘用,並希望公務員有機會到內地單位「掛職」一段時間,觀察學習,但未有交代細節及落實時間。
央視節目《新聞1+1》前晚視象訪問林鄭月娥,她稱特區政府很快會與廣東和深圳簽署相關事宜,讓兩地公務員互換「掛職」,促使他們更加了解兩地情況,「內地的公務員也歡迎到香港來」。她強調以往中國公務員一直都有到港交流,反駁有人提出「大灣區掏空香港」的說法站不住腳。
根據中國《公務員法》,「掛職」用作培養公務員,可以選派公務員到下級機關或者上級機關、其他地區機關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掛職。在掛職期間行政關係和工資均保留在原單位,一般掛職時間一、兩年,較短期只有三個月,最多可達三年甚至五年。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接受查詢時表示,自己對新掛職計劃不知情,他對新計劃持開放態度。他稱以往港英政府年代,亦有派公務員到歐洲實習,學習當地機構辦公室的運作模式,一些高級公務員也需要上「國情班」或北上交流,但認為新的掛職計劃「政治大於實際」,因為中港兩地行政制度差異甚大,他對計劃能夠令兩地公務員「互相學習」的說法抱有懷疑,而且政府一早有說法要建立公務員學院,不明白為何仍未重複資源搞掛職,「又唔知要掛幾耐,住宿津貼等安家措施」。他又指若新計劃範圍包括基層公務員,恐怕公帑所貴不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