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女子涉嫌任職西環邨保安主任期間,訛稱其女兒也在該屋邨任職保安員,串謀詐騙一間物業管理公司向她支付薪金共約3.7萬元。兩母女被廉政公署控告一項串謀欺詐罪名,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前保安主任為52歲的楊木蘭,廉署稱,她案發時任職創毅物業服務顧問有限公司,其女兒高慧玲(22歲)亦為創毅物業前保安員。創毅物業案發時是堅尼地城西環邨的管理服務供應商,楊木蘭及高慧玲一同居於該屋邨一個單位。
廉署指稱楊木蘭自2015年4月起獲創毅物業聘任為保安主任,負責西環邨的保安員人手編排。所有保安員於上、下班時均需簽到,其值勤紀錄由楊木蘭加簽,並交予創毅物業以計算月薪。高慧玲經楊木蘭介紹,2019年底獲創毅物業聘任為西環邨的全職保安員,與此同時,高慧玲是堅尼地城一間食肆的全職侍應。
控罪指,楊木蘭及高慧玲涉嫌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間一同串謀欺詐創毅物業服務顧問有限公司,不誠實地向該公司訛稱高慧玲按其僱傭合約條款出任該公司保安員,以及致使創毅物業向高慧玲支付3.7萬元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