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前年11月在灣仔一個單位撿獲59支汽油彈及79支懷疑汽油彈半製成品,拘控五人串謀縱火罪,為反修例運動已知案件中撿取最多汽油彈及半製成品的案件。繼早前有女被告承認交替性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後,昨再有一名被告承認相同控罪。辯方求情指,被告還柙期間缺席兩名祖父母的喪禮,望本案盡快完結以重投社會。惟法官葉佐文判刑指以身試法代價高,涉案汽油彈的數量不少,被告又有計劃犯案,判他入獄三年兩個月。
被告莫禮滔(23歲)承認前年11月2日在灣仔堅拿道西一個單位內保管或控制59個汽油彈、79個載有白色廢棉的玻璃瓶、50個玻璃樽、約4.6公升含柴油液體、約一公斤含異丙醇液體、約4.9公斤含汽油液體,另有白色廢棉、布條、布及毛巾,意圖用以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
辯方呈交由被告本人、被告親友、中學師長等人撰寫的求情信,透露被告還柙期間閱讀了大量書籍,並為每本書撰寫詳盡報告,學習進度令人印象深刻。
葉官判刑指,被告自言已深感後悔,明白到若以違法方式改變社會,只會加深矛盾。被告親友亦撰信指,被告關心社會,犯案只因一時衝動。惟葉官認為涉案汽油彈的數量不少,被告行為有機會釀成火警。
案情指當日維園有集會,警方在涉案單位門外聞到濃烈汽油味,要求開門但無回應,破門入內後發現單位無人。其後警員在涉案大廈二樓一間雞煲餐廳內發現被告,遂將他拘捕。閉路電視顯示,11月1日凌晨至2日凌晨期間,被告曾多次出入涉案單位,其間手持藍色膠袋及白色膠箱。
案件編號:DCCC9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