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歲女童遭虐待致死,揭示本港保護兒童制度殘缺不堪,惟改革仍長路漫漫。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指仍待法改會提交最終報告,估計今個立法年度提交保護兒童立法建議的可能性低,又指強制通報機制具爭議,擔心「好心做壞事」。
現時香港未有立法禁止家長向子女施行體罰,通報懷疑個案機制亦僅屬自願性質。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昨舉行會議,實政圓桌田北辰透露,勞福局三年前曾向其表示要先待法改會研究,方再決定會否設立強制舉報機制,惟現時法改會的研究卻以「沒有保護罪」為重點,即兒童若因虐待、忽略致死或受嚴重傷害,其父母及照顧者均要負上刑責,強制舉報機制不屬法改會研究範圍,質問局方是否已錯失三年。
熱血公民鄭松泰則擔心訂立強制舉報機制後,前線工作者「見到有瘀傷,怕自己要負責任,就去報警」,浪費資源,要求當局立法前先諮詢前線工作者意見。
羅致光回應指當局仍會研究及探討舉報責任問題,但同意並非法改會今次研究焦點,又指本立法年度內不太可能提交保護兒童立法建議,而相關條例具爭議性,擔心「好心做壞事」,引用外國經驗指立法後舉報數字會以倍計增加,前線工作者動輒備案,反令嚴重案件不夠時間和人手處理,當局在收到法改會最終報告後,會再諮詢相關的持份者。
對於幼稚園由「兩校一社工」增加至「一校一社工」的建議,羅致光表示幼稚園之間的學童人數有很大差異,統一安排或致資源運用不符比例,但會考慮相關建議,又指會檢視「學前單位社工服務先導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