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加控危駕 辯方反對

擬加控危駕 辯方反對

【本報訊】除了是否由陪審團審理存在變數外,唐英傑可能面對新控罪。唐英傑目前被控煽動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兩項國安法控罪,律政司已申請加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高院已排期下月7日開庭兩小時處理,據了解辯方將反對加控。

高院下月開庭處理

根據控方早前呈堂的案情,唐英傑被指去年7月1日下午在灣仔駕駛電單車,背包插着「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黑旗,三度衝向警察防線,最後一次令三個警員受傷。他被控以光時旗煽動分裂國家,及實施針對人的嚴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安全的恐怖活動。煽動分裂國家最嚴重可判監10年,恐怖活動罪若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可判終身監禁。

高院上月29日曾開庭探討涉案國安法控罪的元素,針對恐怖活動罪,律政司認為雖然條文提及「造成或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但控方毋須證明這項元素,惟法庭裁定須證明。當時律政司未提出危駕指控,其後才申請加控。高院已排期下月7日開庭兩小時處理。危駕控罪屬《道路交通條例》罪行,最高判監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