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57歲地盤工與內地婦結婚後,涉在繼女9歲至12歲期間多次摸胸非禮、強姦及強迫肛交,案件昨在高等法院續審。女童供稱繼父由她小學三、四年級起已多次性侵犯,為數多達百次,並曾趁母親出門短短5分鐘便要求她「畀爸爸舒服」而下手,女童沒出言或用動作拒絕性侵,只是擰轉頭或用被鋪遮蓋自己,以免看見「核突嘢」。
庭上昨播放女事主X與社工的錄影會面,X憶述2019年1月其中一次案發,母親外出約5分鐘後,被告把正在打遊戲機的X拉入房,脫去X的衫褲強姦,並持續揸胸令她「好痛好痛」。X供稱沒出言拒絕或以動作避開被告侵犯,亦沒向被告表示覺得痛,只想快點結束。被告強姦途中亦沒說話,完事後叫X用濕紙巾清潔及沖涼。
X謂當時被告下手累她輸了一局遊戲,她感憤怒和不開心,「心裏面有鬧佢。好憎呢啲事情,成日做呢啲核突嘢」。X並指,被告曾問她「想唔想做」及要求「畀爸爸舒服」,但她覺得憤怒故沒理睬或回答,只是「好唔情願,黑住個面,擰轉塊面」。
X指類似的侵犯差不多有100次,不論在內地或她來港定居後均有發生,「一星期都有一次」。但X稱被告平時對她很好,會買她喜歡的東西逗她開心。X曾問社工「如果(檢控)成功坐監要坐幾耐」及「我媽咪會唔會安全」。社工稱留待警方等方面處理。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