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暴動案 12被告質疑表面偏頗申換官

7.28暴動案 12被告質疑表面偏頗申換官

【本報訊】前年7月28日上環爆發警民衝突,其中23人被拘控參與暴動。案件已審訊了52天,踏入尾聲,出現罕見申請,其中12名被告聯合申請「換官」,質疑主審法官陳仲衡表面看來偏頗,過早排除辯方辯護理由,例如在辯方甫開始盤問證人時便以「冇意思,唔使問」為由打斷,又批評大狀拖延審訊進度,令大狀看似違反專業守則,及挖苦及嘲諷大狀,是首次有牽涉反送中案件的被告申請「換官」。

本案原定60天審期,昨踏入第52天聆訊。代表首被告張智麟的大律師關文渭聯同另外11名被告要求法官陳仲衡避席,不再繼續處理本案。

陳官多次打斷大狀盤問

關大狀認為陳官需要「元神出竅」,以坐在公眾席上旁聽人士的角度來考慮申請。陳官聞言指元神出竅一詞較抽象,應以「抽離」來形容。關回應指,望陳官以思想公正的旁觀者考慮申請,強調只是指陳官表面偏頗,並非實際偏頗。

關指出,申請方認為陳官似乎過早拒絕或排除辯方的抗辯理由,例如在辯方盤問時嚴詞批評大狀拖延案件,令大狀看似違反專業操守,及與大狀交流期間令旁觀者感到他挖苦及嘲諷。據悉過往多日聆訊期間,陳官在大狀甫開始盤問證人不久,便以「冇意思,唔使問」為由打斷。

關大狀強調,申請方是經過深思熟慮及翻聽法庭錄音後,才在審訊第50日(周三)書面申請「換官」,直言今次申請不是輕率而為,亦非策略性申請。關解釋指,申請方起初不肯定是否個別大狀惹人煩厭,才令陳官有如此反應,遂在所有辯方大狀盤問完畢後才申請。陳官表示需時考慮,周一早上裁決。

其餘11名申請換官的被告為徐慶鈞、陳希雋、林少鋒、蔡澤新、楊智昇、黃頌恩、李少康、周錦濤、黃飛鴻、譚伊婷及黃柏賢。

陳官曾審理佔中九子案,判戴耀廷、陳健民、邵家臻及黃浩銘入獄,亦曾審理前年7月14日港大畢業生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咬斷警長無名指一案,判畢業生入獄五年半。

案件編號:DCCC8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