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可鼓動 藏雷射筆男囚半年

官指可鼓動 藏雷射筆男囚半年

【本報訊】前年平安夜港島有大批示威者聚集,警方在灣仔掃蕩時,從一名保險經紀的背囊內搜出一支雷射筆。涉案經紀經審訊後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案件昨日判刑。雖然辯方指出案發當日無發生衝突,只是和平的未經批准遊行,案情輕微,惟裁判官崔美霞認為被告帶備涉案物件,仍有機會鼓動他人,有引發衝突的風險,判監六個月。

認為帶戰術板伸縮棍有預謀

被告許成(24歲)早前被裁定前年12月24日在灣仔皇后大道東及正義道交界犯案。辯方昨求情指,雷射光束只能傷眼,對皮膚或衣服並無損害,故以雷射筆傷人相對困難。辯方強調,控方沒直接證據指被告會如何使用雷射筆傷人,而案發現場亦沒發生衝突,「極其量只係一場和平、有秩序嘅未經批准集結。」崔官判刑指被告帶備戰術板、伸縮鐵棍及大聲公等物品到場,明顯有預謀。崔官續指,案發時大批遊行人士在銅鑼灣時代廣場聚集,唱歌和叫口號後仍未散去,其間被告帶備涉案物件,有機會鼓動他人和應,引發暴力衝突,故須判阻嚇性刑罰。

崔官早前裁決指,案發當晚是平安夜,不排除被告打算參與集會後去慶祝,並用雷射筆做出特別燈光效果,惟考慮被告攜有的物品,加上正義道無舉行任何節慶活動,遂排除他慶祝的可能性。案件審訊時,庭上播出被告拍攝警方搜查背囊的片段,顯示警員要求被告停止拍攝,更大聲說:「唔得呀?阿sir做嘢係咪要你教?」又有警員謂:「懶醒!懶叻!熄咗佢!」當從被告背囊找到一塊戰術板,警員又問:「你做乜嘢?做教練呀?」

案件編號:ESCC159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