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及特區立法會超速「完善」了香港的選舉制度,民主陣營仍在討論泛民應否參選,我倒覺得問題相當簡單。首先「完善」制度既已宣布,其是否合憲合法、有沒有認受性等,有客觀原則作為批判基礎,個別民主派組織或人物參與與否,對此毫無影響,毋須為「參選即是背書這套制度」而煩惱。參選不參選,應視乎目標與功效的考慮。
北京政權的目標是很清楚的,也合乎他們的邏輯。他們絕對有信心在「完善」制度之下控制議會,有合適的民主派參與,有助向國際稱說「完善」了的制度仍容許民主參與。至於容納了這些民主派可能會給議會程序添點麻煩,這個代價他們付得起。
那麼民主派呢?民主派同樣也要先想清楚,在這套已知的「完善」制度之下,參選的目標為何、達到目標的方法和成功機會為何、要付出的代價為何——切勿以為不須付出代價。分析清楚,說得通,再向選民交代,探討有多大支持,雖然「雖千萬人,往,吾往矣」也並無不可,但空洞而一廂情願的「可以為香港人發聲」不是理由,只是安慰自己的藉口。
不參選不需要理由,這是每個人的自由。但請勿搞什麼「影子議會」的遊戲,這是the worst of both worlds。
跟參不參選綑綁在一起的,是政黨應不應解散。以我來說,公民黨解散不解散,干卿底事?那是公民黨成員自己的事。而需要考慮的問題也很簡單。維持一個政黨是需要很大的心血、時間精神和資源的。有很好的理由和足夠人願意承擔就維持下去,不然就不必為持續而持續。我不同意沒有了議席就等於「亡黨」,沒有黨員出選就沒有存在的意義,更不覺得成立了十多年的一個小小政黨就死活也要撐下去。我本人意見,其實政黨讓爭議席牽着鼻子走根本就已誤入歧途,本末倒置。在沒有民主政制之下,民主派成立政黨的最大目標是加深民主意識,凝聚民主力量,讓志同道合者有一個心曠神怡互相啟發的聚腳處。議席是發揮民主精神和力量的最直接方式,但為爭取議席而忘記民主運動,我認為愚不可及。
需做、可做、應做的事那麼多!香港人剛剛經過火的洗禮,民主意念正在火中鑄造,那麼多人在運動被打擊之下感到徬徨需要撫慰;那麼多模糊理念需要藉思辯釐清;那麼多人被捕、繫獄繫官司需要支援;法律制度徘徊在成為極權手中利刃的邊沿需要警惕和守衛;那麼多各年齡各階層市民在政治經濟劇變之下要尋找生活的新出路;政府高官忙着自保,難道公民社會就不能發揚自己愈來愈活潑的自救力量?有這麼多新領域要耕耘,為何竟有空為選不選、解散不解散之事輾轉反側?
7.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