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不能在法庭內宣洩情緒

官:不能在法庭內宣洩情緒

【本報訊】「旁聽師」旁聽社運案件時,不時會在散庭時向還柙的被告揮手或大叫「加油!撐住!」以示支持。但區域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昨日宣判前,特意花時間斥責公眾此舉不合乎法庭規矩,明言庭內每個人都必須遵守規矩,沒有人可比其他人享有更多自由。他又指公眾對法庭判決不服是可以理解,但不能在法庭內宣洩情緒。

指公眾對判決不服可理解

陳官昨日甫開庭便提醒公眾他們正身處法庭,重提上次聆訊後離開法庭時,聽到庭內嘈吵聲,有人叫口號,不論是否政治性,有人受到煽惑而作出回應。他強調法庭有法庭的規矩要遵守,沒有人可以凌駕在法律之上,又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老生常談的原則。

其後陳官宣讀梁凱晴的判刑時,一位穿着整齊西裝的中年女士突然在旁聽席舉手,連番高呼「objection(反對)!」,打斷陳官發言。

陳官再次提醒,公眾對法庭判決不服是可以理解,但是應該在法庭外宣洩情緒。陳官直斥該女士在本案並無任何權力,警告若她再作出這些作為,便會要求警員抄下她的個人資料,考慮控告她藐視法庭,該女士最終坐下。

是次已非陳官首次對政治口號或喧嘩表達反感,早於四人答辯聆訊中,陳官已着主控毋須複述案情中聚集人士曾喊「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撐自由,愛香港」等口號。

陳官早前亦曾經在「快必」譚得志的終止聆訊申請以及前年8月10日紅磡非法集結審訊中,表明不接納任何的政治陳述和文件,並且禁止任何人喧嘩大叫及不滿旁聽人士向被告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