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早前建議逐步限制公眾查閱公司註冊資料,惹起各界反對。香港國際商會繼上月致函立法會議員,質疑新安排「是否鼓勵別人洗黑錢、鼓勵腐敗以及欺詐行為?」日前再向立會提交反對意見,批評新安排無理地限制公眾取得全面資料,令其未能以理性方式搜集資料,亦只容許某類人士或機構取得全面資料,但需要有關資料作日常業務用途者卻未能如願。商會指,如新安排是保護個人資料,當局可設法防止或懲罰惡意取用資料者,而不是全面阻止公眾取得全面資料。
商會又質疑,當局2013年曾指新查冊安排涉複雜法律、私隱及執行問題,不應在凝聚共識前倉促行事,但今年3月上交立會文件就稱新安排有逼切需要。商會批評文件沒解釋為何改變初衷,以致正常搜集資料的需要竟不獲重視,是次有否進行公眾諮詢亦屬疑問。
商會指,按照《公司條例》註冊業務企業,只需負上有限責任,而不在條例註冊的需要負上無限的責任,「所以他人要取得更多有關公司的資訊,又是否過份呢?」該會認為,從管理風險角度,任何人要與一間公司進行交易,必會審慎了解該公司的底蘊,同時上市公司有權向公眾籌集或借貸資金,也須提供更多資料向公眾交代。商會強調一旦推行將會削弱香港良好營商環境,籲有關立法建議應予以撤回。
其他界別人士早前亦反對政府收緊,David Webb、記協和工會組織等都表態。外界估計,政府本月將向立會提交附屬法例,進行先訂立法例後再審議程序。